国家质检总局12月23日公布热量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抽查发现的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涉及到准确度、重复性、运输、电快速瞬变、压力损失项目。
本次共抽查了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陕西、新疆等16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种热量表产品。
依据《热量表》CJ128-2007标准的要求,对热量表产品的显示(显示内容、热量显示值)、强度和密封性、准确度、压力损失、重复性、安全要求(断电保护、电器绝缘性、封印)、运输、电气环境(干热、低温储存、电源电压变化、电快速瞬变、电磁场、电浪涌、工频磁场、静电放电)等8类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-----抽查结果详细名单:
热量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厂家企业名单
http://www.115335b.com/wzdh/rlbjiancha.doc2011